查看原文
其他

贵州发布疫情防控重要提示!

天眼新闻 2023-02-21

9月29日,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发布疫情防控温馨提示。具体内容如下:

疫情防控温馨提示


当前,国内多省出现聚集性疫情和社区传播,且疫情外溢多地。我省贵阳市自8月31日发生疫情以来,迅速蔓延至毕节、黔南、黔东南、遵义、安顺等市州,波及6个市州25个县市区,全省面临最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。9月25日云南省昆明市市报告出现聚集性疫情,截至9月28日24时,本轮疫情累计报告阳性感染者34例,人员轨迹涉及昆明市9个县(市)区,疫情传播源头尚未查清,传播链不清晰,首发病例为网约车司机,社会面活动轨迹复杂。为精准做好“外防输入、内防反弹”工作,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,结合我省疫情防控政策,特温馨提示如下。


一、近期非必要不前往云南省昆明市,如确需出行,请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,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疫要求,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,出行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。


二、请9月22日以来有云南昆明市旅居史的来返黔人员,主动向社区报备,积极配合社区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;即日起从昆明高、中风险地区来(返)黔人员,严格按照风险等级进行管控,即高风险实行7天集中隔离和5次核酸检测;中风险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3次核酸检测;其他区域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和2次核酸检测。


三、倡导就地过节。省内人员非必要不出省,原则上不跨市(州)流动;省外人员确需来黔,出行前请提前通过“贵州健康码”进行个人健康申报,并在抵达目的地后,按照我省防疫规定,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各项防疫措施。对于健康申报信息存在弄虚作假、造成疫情传播蔓延的,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

四、您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,请坚持规范佩戴口罩,保持社交距离,注意个人卫生。如出现发热、咳嗽、咽痛等症状,第一时间向社区(村居)防疫部门报告,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自我隔离,做好个人防护,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

五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最经济、最有效的手段,能有效降低重症和死亡的发生。目前,我省正在积极推动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,请尚未接种并符合接种条件的人群,尤其是60岁以上人群,及早、就近、主动接种疫苗。

贵州省卫生健康委

2022年9月29日


撰文: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胡家林
编辑:刘添元  喻辉 
统筹:王迟
编审:田旻佳
更多新闻

· 贵阳进一步调整分级分类疫情防控措施

· 关于调整贵阳云岩区花溪区中高风险区的公告 (2022年9月29日)

· 关于遵义市新蒲新区1例省外过境人员阳性调查处置情况的通报

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